□文/摄 本报记者 传平核心提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让胡路的崔
女士,为了变得更加漂亮,经人介绍,购买了一种“特效药” 卖家自称有祛斑、美白等功效,长期使用效果更佳崔女士使用后,脸部红肿蜕皮,医生说是药物过敏,卖家却说是正常现象,双方为此僵持不下12月25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市民:用
美容药后脸部红肿28岁的崔女士,在一家辅导机构当老师,脸色发黄且有雀斑,尽管经常做美容,可
皮肤情况没啥改变“两个月前,一位学生家长送我两瓶药,用完雀斑淡化了很多,学生家长说,她是托朋友从齐齐哈尔买的,据说是一位老中医自己配的一组药两瓶,售价310元,听说长期使用效果好,我就又买了8组”半个月前,崔女士将药涂抹到脸上后,感觉火辣辣的,当时她也没在意,第二天发现,脸部竟然掉了一层皮”崔女士说,因为脸部受伤,她只能请假休息卖药的
小张说,掉皮是正常现象,缓几天就好了崔女士也琢磨,既然有祛斑和美白功效,掉皮也可能很正常,朋友怀疑她用的是三无产品一周时间过去了,脸部情况越来越糟,医生说是药物过敏采访中记者看到,崔女士脸部大片红肿,右脸脱皮严重,平时只能用口罩进行遮挡卖家:好心帮忙货款退一半崔女士多次联系卖药的小张,起初对方还解释,后来就找各种理由敷衍,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了12月25日下午,小张告诉记者:“我朋友的爸爸是老中医,去年我去朋友家,她爸帮我配的药,我用后效果挺好,崔姐也是朋友介绍,她买药我就赚了几百元钱,纯粹是帮忙前几天我俩视频,崔姐脸上确实过敏了,我猜测是她皮肤太敏感,可崔姐说药是三无产品,还说我卖假药,让我赔她10000元钱的损失,不给就告我”对此,崔女士表示,自己说的都是气话,自己买药是为了祛斑和美白,没想到差点毁容;小张则认为,她是好心帮忙,赔钱有点冤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小张认识到,尽管药不是自己配的,却是自己卖的,而且也赚了钱经协商,双方各退一步,小张同意退一半的钱,崔女士表示认可律师:销售三无药品要担责《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韩忠义律师称,生产、销售“三无”产品,违反《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可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责令其改正;也可以将产品,送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其质量进行检验如经检验认定为不合格产品,生产和销售等人员将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处罚,贩卖三无药品金额较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需依法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