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奇葩女子熊猫眼(行业协会美容院消费者脸部东莞)
东莞阳光网讯(全媒体记者 肖宁 袁伟星)下面又要说一起因为美容引发的纠纷,爱美的女士们要注意了杨女士在一家连锁美容院进行脸部护理,第二天脸部红肿、瘙痒难忍,直接去了医院而当她找美容院赔偿时,对方则要她找医院开一份奇葩证明,证明脸部红肿是由该店化妆品导致的医院只是对症下药,怎么会开这样的证明呢?负责该纠纷调解的美容行业协会负责人也觉得很惊讶从杨小姐提供的照片来看,她的脸部肿得犹如“熊猫眼”,面部还起了不少红疹上个月初,她在东城大道这家佐登妮丝美容SPA生活馆金月湾新店,做了一次皮肤护理,用过洗面奶、面霜、面膜、精华液她说当天下午就开始出现不适,第二天一早就成照片里的样子了 美容院消费者 杨女士:“脸上又干又痒 然后又冒很多东西出来,整个脸已经肿得超级恐怖早上六点多然后去医院,医生说你这个肯定是精华导入导致你过敏的,你再晚来的话可能会导致你更恐怖” 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杨小姐脸部红肿消退,她认为美容院护理不当,要对她进行赔偿但却被告知,需要医院开具证明,证明是该店的某款具体产品导致的不良反应 美容院消费者 杨女士:“他一定要医生开证明,可是医生不可能开这种证明的记:证明什么?就是证明他的化妆品是有问题的,我现在只是要求他们赔偿医疗费用因为毕竟来说这个反应是从美容院出来之后才反应的,而不是说我本来皮肤有什么问题” 记者来到该店大堂了解情况时,被告知领导正在处理,店长还向记者下“逐客令” 由于无法达成一致,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介入调查并展开调解,但佐登妮丝方面一直坚持要医院提供证明,调解宣告失败 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秘书长 林蕴诗:“商家这边认为,这个过敏不一定是我造成的,他一定要求消费者这边出一份不合理的证明这个是法律上不支持的,她过敏的局部只是她做护理的地方,我们就很容易追溯到她确实是她做这个护理过敏的” 林秘书长表示,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合理的该店美容师没有尽到询问消费者过敏史、对皮肤进行过敏测试的义务 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秘书长 林蕴诗:“使用她的护理之前先应该给她做一个过敏的测试,这是专业服务流程中必须具备的作为一个专业的美容师你应该给她建议,或者你应该提示她一旦有过敏,应该让她配合治疗但是这位消费者最后出现过敏的时候,商家就认为不是他造成的” 目前,杨女士仍然未得到佐登妮丝美容院的具体答复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提醒,消费者接受美容服务后,一旦出现化妆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告知商家,并立即就医治疗,如赔偿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消委会或行业协会求助,行业协会会将不良反应情况上报食药监部门,并对纠纷作出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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